統一發票遺失應如何處理?營業人補開與報備作業要點說明
為什麼處理速度與方法這麼重要?
統一發票是營業稅與會計的關鍵憑證,一旦遺失,處理是否即時、合規、留痕,直接影響進(銷)項稅額、帳務與罰則風險。
法規明定:遺失空白發票須「即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已開立者,買賣雙方可用加蓋章戳之影本替代相應聯數,完成扣抵或記帳。
先判斷你屬於哪一種情境
四大情境快篩
1. 遺失空白未使用發票 → 立刻向所屬國稅局申報核銷。
2. 賣方遺失存根聯 → 向買方索取已蓋章之收執聯影本替代。
3. 買方遺失收執聯/扣抵聯 → 由賣方提供存根聯影本並蓋章,或以未遺失聯影本加蓋章戳替代。
4. 大量毀損/天災事故 → 儘速備妥佐證,報請所屬國稅局專案處理;空白票受災可向發票銷售點辦理免費更換(憑受災證明)。
報備與補救SOP(紙本)
SOP A:遺失空白未使用
· 時點:遺失當日即報。
· 去哪裡:所屬國稅局。
· 怎麼報:填「遺失統一發票報備書」並敘明原因、種類與字軌號碼。
SOP B:賣方遺失存根聯
· 向買方索取「收執聯影本」並加蓋買受人章戳,留存替代存根聯。
SOP C:買方遺失收執聯/扣抵聯
· 向賣方索取賣方加蓋章戳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影本影印後加蓋章戳作替代憑證。
作廢重開 vs. 補開:別弄混!
· 作廢重開:書寫錯誤或需重開時,務必收回原收執聯與扣抵聯(電子發票則收回證明聯並於規定時限上傳作廢資訊),再開立新發票,並於當期統一發票明細表註記。
· 補開(補發證明):發票遺失但交易存在者,依§23以影本+章戳替代,不是另行重新開一張新發票號碼。
電子發票專區(B2C/B2B)
· 消費者遺失電子發票證明聯:不得再行列印,以維持兌獎唯一性(可改用載具與平台查詢)。
· 作廢、折讓流程:須依規定期限將作廢或折讓資訊傳輸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留存證據。
必備書表與證據清單
· 遺失統一發票報備書(空白票遺失用)
· 遺失經過說明、責任歸屬與內部紀錄
· 影本替代用之章戳齊備文件(收執聯影本/存根聯影本)
· 天災事故:受災證明或里長證明(空白票可至原購買點免費更換)。
常見錯誤與風險提示
· 未收回就自行作廢:易違規、引糾紛。作廢重開前一定先收回原聯(或證明聯)。
· 把補開當重開:遺失並非重開新號,而是依§23以影本+章戳替代聯。
· 報備延誤:空白票遺失須「即日」報備,拖延增加風險。
實務範例(快速對照)
賣方掉了存根聯
作法:向買方索取收執聯影本+買方章 → 歸檔替代存根聯 → 帳務照常。
買方弄丟收執聯/扣抵聯
作法:請賣方提供存根聯影本+賣方章或未遺失聯影本加蓋章戳 → 可作為扣抵或記帳憑證。
空白發票整本不見
作法:即日填報備書,載明原因、字軌、號碼 → 國稅局核銷。
豪雨浸壞一批空白票
作法:憑受災證明至原銷售點免費更換;大量遺失則洽所屬國稅局專案處理。
結論|三步驟降低稅務風險
馬上報備 → 影本補齊 → 平台留痕。
把握§23替代機制與電子平台傳輸規範,先穩住合規,再補齊內控紀錄與章戳憑證。
建立「遺失SOP+日常票據管理清單」,才能在查核與對帳時心中有底、降低罰風險。
FAQ
Q1:遺失空白發票,幾天內要報?
A:即日向所屬國稅局報備核銷,並敘明原因、種類、字軌號碼。
Q2:賣方遺失存根聯怎麼補?
A:向買方取得已蓋章的收執聯影本,作為替代存根聯保存。
Q3:買方遺失收執聯或扣抵聯還能扣抵嗎?
A:可請賣方提供存根聯影本並加蓋章,或以未遺失聯影本影印加章,作為進項扣抵或記帳憑證。
Q4:電子發票證明聯遺失能補印嗎?
A:不可補印(為維持兌獎唯一性);可用載具與平台查詢交易紀錄。
Q5:發票書寫錯誤,是作廢重開還是補開?
A:屬作廢重開,且須先收回原收執聯/扣抵聯(電子發票收回證明聯),並於時限內傳輸作廢資訊。
Q6:天災造成大量毀損或遺失怎麼辦?
A:備妥受災證明向所屬國稅局申請專案處理;空白票受災得至原銷售點免費更換。
Q7:哪裡下載「遺失統一發票報備書」?
A: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申請書表下載」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