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銷售要開發票嗎?境內交易稅籍登記與營業稅課徵說明
先分清三件事,你就不會踩雷
做網路買賣(社團、IG、拍賣、官網、平台店家等),是否一定要開統一發票,關鍵看三件事:
1. 是否達起徵點:114年起,每月貨物10萬元/勞務5萬元需辦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未達則可暫免登記與營業稅,但年度營利所得仍要報稅。
2. 是否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每月銷售額達20萬元,應使用統一發票(開立給消費者)。
你的課稅身分:一般稅額計算多為5%營業稅;小規模(查定課徵)多為1%(由國稅局查定銷售額課稅),是否須開統一發票依是否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
一張圖讀懂「要不要開發票」的判斷邏輯
· A. 未達起徵點(月貨物<10萬/勞務<5萬)
‧ 暫免稅籍登記、暫免營業稅;但年度營利所得須併入個人綜所稅。
‧ 可自願申請登記成為營業人(利於日後規模擴張與申報成本統整)。
· B. 已達起徵點(月貨物≥10萬或勞務≥5萬)
‧ 15日內辦稅籍登記,依法課徵營業稅(一般5%或小規模1%)。
‧ 月銷售≥20萬:一定要開統一發票;月銷售<20萬且核定為小規模者,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視行業別與規範),改以國稅局查定方式課稅。
網路賣家的法遵清單(最容易被忽略的細節)
· 稅籍登記要揭露網路資訊:自112/1/1起,從事網路銷售者,稅籍登記應新增網域名稱、網路地址、會員帳號等;頁面要揭露營業人名稱與統編。
· 平台業者的協力義務:以電子方式提供他人銷售之平台,須保管並提示會員交易紀錄。
· 小規模營業人是否一定開發票? 合於規定者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但仍須依查定課稅與留存證明)。
· 一般 vs 小規模稅率:一般稅額計算多為5%;小規模(查定課徵)多為1%,惟行業別特例另有不同。
你屬於哪一型?情境式一次判斷
情境1:剛起步的個人賣家(每月貨物約8萬)
· 結果:暫免稅籍登記與營業稅;年底仍要申報該營利所得。
· 提醒:營收波動一旦達起徵點,應即辦理稅籍登記;跨越月20萬即須開統一發票。
情境2:工作室規模穩定(每月貨物約15萬)
· 結果:已達起徵點,須辦稅籍登記課徵營業稅;若經核定為小規模,採1%查定課稅,多數情形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
情境3:品牌電商(每月貨物超過20萬)
· 結果:不僅須稅籍登記,且必須開立統一發票並按期申報繳稅。
網路賣家開立發票與申報的三步驟
Step 1. 稅籍登記
備妥負責人證件、營業地址證明、行業代碼等資料,完成稅籍設立登記;網路銷售應補登網域/平台資訊。
Step 2. 選擇發票型態
符合條件者使用統一發票(多導入電子發票);小規模且免用或免開者依規定留存交易證明與帳冊。
Step 3. 申報與繳稅
· 一般稅額計算:多為5%,雙月報繳,銷項-進項。
· 小規模查定課徵:多為1%,按季查定繳納。
合規經營的小撇步
· 預估營收成長時,提早辦理稅籍與電子發票串接,避免補稅或罰鍰風險。
· 官網/賣場介面清楚揭露統編與商號,並備妥交易紀錄以利查核。
· 非經常性出售個人二手物(非營業行為)通常不屬營業稅範圍,但一旦持續性、營利性交易,仍可能被認定為營業人並適用上述規範(建議就個案向國稅局諮詢)。
結論:標準愈清楚,營運愈安心
判斷是否要開發票,核心就是起徵點與使用統一發票標準。
114年起,網路賣家「貨物月10萬/勞務月5萬」要辦稅籍;「月20萬」要開發票;未達門檻仍須報所得。
提早導入電子發票與妥善留存交易資料,既守法又建立品牌信任。
FAQ|常見10問
Q1:賣二手衣、偶爾清倉,也要開發票嗎?
A:若為偶發、非營利的個人交易,通常不屬營業稅範圍;但持續且營利之網路銷售,達起徵點即須登記與課稅。建議就個案詢問國稅局。
Q2:我每月約8萬元,真的完全不用報稅嗎?
A:僅暫免營業稅與稅籍登記,但該營利所得仍須併入綜所稅結算申報。
Q3:剛超過10萬才想到登記,會被罰嗎?
A:達起徵點後應即辦登記;若在次月月底前補辦或經通知補辦,會就達標當月起至登記前銷售額補徵營業稅,原則上免罰。
Q4:月營收超過20萬,一定要開統一發票嗎?
A:是。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須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繳稅。
Q5:小規模營業人一定不能開統一發票嗎?
A:不是。多數情況得免用或免開,但也可依營運需求自願申請使用;實務請向國稅局確認。
Q6:一般稅額計算與小規模差在哪?
A:一般多為5%按「銷項-進項」雙月報繳;小規模為查定課徵,多為1%按季繳納。行業別另有特例。
Q7:做線上課、接案設計屬「勞務」嗎?門檻是多少?
A:多屬勞務銷售,114年起每月5萬元達起徵點須辦稅籍並課徵營業稅。
Q8:官網一定要放統編與商號嗎?
A:是。從事網路銷售之營業人,頁面應揭露營業人名稱與統編,並於稅籍登記增列網域/帳號資訊。
Q9:平台(如商城)要保留交易紀錄嗎?
A:要。平台對賣家交易資料具保管與提示的協力義務。